close
展開職場第二春,勞動保障愛注意!
如果你或身邊長輩已經領取勞保老年給付
但還想再重返職場貢獻長年經驗
依舊有雙重保障,工作加倍安心
第一重保障年逾65歲或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工作的勞工,屬於職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對象,雇主應依法申報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。
第二重保障受僱於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,雇主仍須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。
詳細資訊
超過65歲或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工作者,是否需參加職災保險?
是。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第1項規定,年滿15歲以上,受僱於登記有案雇主之勞工,即應由其雇主申報參加職災保險。取消投保年齡上限及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即不得再加保之規定,故超過65歲或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之受僱勞工,仍應由雇主申報參加職災保險。
職保 https://www.bli.gov.tw/0105855.html
我已經退休領過勞保退休金,再去工作的話,老闆還需要幫我提繳勞工退休金嗎?何時能請領勞工退休金?
您退休時向勞保局請領的是勞保「老年給付」,不是勞工退休金。「勞保老年給付」與「勞退新制」是兩種不一樣的制度,雙重保障,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(含本國籍、外籍配偶、陸港澳地區配偶、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),就是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,即使已經領過勞保老年給付,雇主仍應為您提繳勞工退休金。等到您年滿60歲時,即可向勞保局請領勞工退休金。
勞退 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17595.html
圖片資料來源轉載自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/?fbid=681802960653267&set=a.352792966887603
----
桃園市餐盒業職業工會入會條件:
【便當店、披薩店、早餐店、速食店、麵店、快餐店、牛排店、】
【小吃店、麵包店、烘焙坊、異國料理店】
電話:03-4925588、03-4925522
傳真:03-4014889
會址: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
(一高62K交流道下,麥當勞後面,近文化國小附近)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