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職災勞工醫療期間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
得於原發生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退保日起5年內,辦理繼續參加勞工保險。
為了減輕職災勞工的負擔
續保期間的保險費,有不同的補助標準
➊初次辦理繼續加保者
自加保生效日起2年內,被保險人僅需負擔20%,其餘80%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補助。
➋繼續加保2年以上者
保險費則由被保險人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各負擔50%。
➌續保權益有保障
續保期間仍得請領
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疾病之各項職災給付。
享有勞保普通事故保險之給付保障(勞保傷病給付除外)。
勞保年資持續累計,不因遭遇職業災害而中斷。
申請手續辦理參考https://pse.is/4z9mtv
圖片資料來源轉載自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mol.labor
----
凡從事提供餐盒之餐飲業
【便當店、披薩店、早餐店、速食店、麵店、快餐店、牛排店、】
【小吃店、麵包店、烘焙坊、異國料理店】
電話:03-4925588、03-4925522
傳真:03-4014889
會址: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
(一高62K交流道下,麥當勞後面,近文化國小附近)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