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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專心照顧孩子,陪伴子女成長
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雙重保障有這些
第一重申請育嬰津貼
➊被保險人之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,子女滿3歲前,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可申請,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。
➋父母同為就保被保險人,可依需求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。
第二重累計勞(就)保年資
育嬰留停期間可以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,保障勞工保險權益,並可持續累積保險年資。
另外為了減輕雇主及被保險人負擔,勞工辦理
育嬰續保期間,原由雇主負擔的70%保險費,改由政府補助,雇主不須繳納;另被保險人應負擔的20%保險費;也能選擇遞延3年繳納
想要同時完成津貼及續保申請
可透過「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」快速又方便!
凡從事提供餐盒之餐飲業
【便當店、披薩店、早餐店、速食店、麵店、快餐店、牛排店、】
【小吃店、麵包店、烘焙坊、異國料理店】
電話:03-4925588、03-4925522
傳真:03-4014889
會址: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
(一高62K交流道下,麥當勞後面,近文化國小附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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