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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朋友遭遇職業傷病,應由投保單位填發職業傷病門診單,就醫時使用可免繳健保規定的部分負擔醫療費用。
每張門診單可使用6次,如前一年度未使用完畢,新年度仍可繼續使用哦!
門診單用畢請繳還投保單位留存,如同一職業傷病未癒仍有就醫需要,可請投保單位再填發新單。
請領資格:
- 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發生職業傷病事故,並符合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」規定,需門診或住院者。
-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,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需門診及住院者。
-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後,於依「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」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期間,因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需門診或住院者
更多職災醫療給付相關訊息:https://www.bli.gov.tw/0106055.html
圖片資料來源轉載自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/?fbid=634604235373140&set=a.3527929668876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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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餐盒業職業工會入會條件:
【便當店、披薩店、早餐店、速食店、麵店、快餐店、牛排店、】
【小吃店、麵包店、烘焙坊、異國料理店】
電話:03-4925588、03-4925522
傳真:03-4014889
會址: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
(一高62K交流道下,麥當勞後面,近文化國小附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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