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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投保(提繳)單位及職業勞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自109年4 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,得向本局申請緩繳勞、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:
(一)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影響向各縣(市)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者。
(二)符合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第9 條 第3項之規定,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之產業或事業,及與產業相關之職業工會被保險人。
二、緩繳期間:
109年2月份至109年7月份計6個月的勞、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,自寬限(限繳)期滿日起算,得延後半年繳納,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。
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,
勞保局推
緩繳措施Q&A以及申請書下載:https://www.bli.gov.tw/
圖片資料來源轉載自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ImLabor/photos/a.207736852589200/3322822727747248/?type=3&theat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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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從事提供餐盒之餐飲業
【便當店、披薩店、早餐店、速食店、麵店、快餐店、牛排店、】
【小吃店、麵包店、烘焙坊、異國料理店】
電話:03-4925588、03-4925522
傳真:03-4014889
會址: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
(一高62K交流道下,麥當勞後面,近文化國小附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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